本团体的会员为:凡是中国国籍和关心中国发展的境外友好人士,在中国从事投资、生产、经营活动的公司和企业;热心于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经贸合作的经济组织,经申请批准后,即成为研究会的会员(个人会员;单位会员)。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或本会会员介绍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单位会员应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单位会员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;
(五)在各高等学府学习、工作生活的人士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出席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,参加研究会活动、接受研究会提供的服务;
(二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四)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;
(五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七)参加本会活动;